关于做好2011年度“五四表彰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班级:
根据校团委文件《关于做好2011年度“五四表彰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精神,经研究,通知如下:
一、评比对象
全体在校团员、团学组织干部、各二级学院团总支、各班级团支部
二、评比类别
1、个人荣誉称号:校级优秀共青团员、校级优秀团干部
2、集体荣誉称号:五四红旗团组织
三、评比资格认定
请参照《学生手册》中《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五四红旗团组织评比办法》执行。
四、评定人数
优秀团员评选为各班级1人,优秀团干部评选18人,五四红旗团组织(团支部)为总额3个(由上级组织申报考评)
五、评比办法
请参照《学生手册》中《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五四红旗团组织评比办法》执行。
六、提交材料及说明
1、参加荣誉称号评选的个人,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:
(1)参加过自愿无偿献血,并附证明材料;
(2)该年度获得的奖学金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;
2、参加荣誉称号评选的集体,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:
(1)团组织干部(班级的团支部成员、团总支、分团委的正副部长)该年度的成绩单;
(2)该年度团总支(支部)活动手册;
(3)该年度需参加申报过主题团日活动,或获得荣誉;
(4)申报材料应包含1000字左右的工作总结、图片资料等。
3、申报材料均须提供A4 打印文稿,并附电子版。
4、对于审核没有通过的个人和集体,名额将直接减掉,原则上不予补办。
5、校团委将上报名单公示三天,无异议者授予荣誉称号。
七、材料提交方式
请团总支各部门、各团支部于2012年3月9日前将本部门(班级)《上海商学院优秀团员申请表》、《上海商学院优秀团干部申请表》、《上海商学院五四红旗团组织申请表》等相关表格、申报材料上交至财经学院学生信息与咨询中心(行政楼330办公室,12:00 – 13:00,逾期不予受理)
八、联系人
王圣杰13701887717
丁艾林13916377643
附件一:上海商学院五四红旗团组织申请表
附件链接:http://www.sbs.edu.cn/cjxy/zlxz/xssw/201202/P020120223450174546889.doc
附件二:上海商学院优秀团干部申请表
附件链接:http://www.sbs.edu.cn/cjxy/zlxz/xssw/201202/P020120223453585959609.doc
附件三:上海商学院优秀团员申请表
附件链接:http://www.sbs.edu.cn/cjxy/zlxz/xssw/201202/P020120223454855956471.doc
共青团上海商学院财经学院总支部委员会
2012年2月22日
附件:
关于做好2011年度“五四表彰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团总支、院区分团委:
在过去的一年里,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、团干部在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、增强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,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,为表彰先进,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,努力工作,自觉奉献,再立新功,校团委决定在“五四”期间对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五四红旗团组织进行表彰,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比对象
全体在校团员、团学组织干部、各二级学院团总支、院区分团委、各基层团支部
二、评比类别
1、个人荣誉称号:校级优秀共青团员、校级优秀团干部
2、集体荣誉称号:五四红旗团组织
三、评选名额、评比办法、评比条件
请参照《学生手册》中《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五四红旗团组织评比办法》执行。
四、上报时间及要求
1、关于评选名额、评比办法和评比条件请严格按照《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执行。优秀团员评选比例为各学院、院区团员总数3%,优秀团干部评选比例为各院系、院区团员总数1%,五四红旗团组织为各学院、院区团支部总数的10%。
2、参加荣誉称号评选的个人,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:
(1)参加过自愿无偿献血,并附证明材料;
(2)该年度获得的奖学金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;
3、参加荣誉称号评选的集体,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:
(1)团组织干部(班级的团支部成员、团总支、分团委的正副部长)该年度的成绩单;
(2)该年度团总支(支部)活动手册;
(3)该年度需参加申报过主题团日活动,或获得荣誉;
(4)申报材料应包含1000字左右的工作总结、图片资料等。
4、申报材料均须提供A4 打印文稿,并附电子版。
5、对于审核没有通过的个人和集体,名额将直接减掉,原则上不予补办。
6、校团委将上报名单公示三天,无异议者授予荣誉称号。
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、院区分团委于2012年3月23日(周五)前将《上海商学院优秀团员申请表》、《上海商学院优秀团干部申请表》、《上海商学院五四红旗团组织申请表》及相关汇总表、申报材料上报校团委,有关电子版材料请发至embracezhuyan@163.com,联系电话:67105427。
共青团上海商学院委员会
2012年2月12日